聖經經節
馬太五44:但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,
45:你們就可以作你們諸天之上父的兒子…
職事的話
許多的罪,我們並不知道是罪。等到一知道了,就對神說,神阿!我有罪了!神阿,我需要基督替我活出祂的生活來!我可以作一見證:有一個人錯待我,我說了兩句急話。我知道說急話是不該,不過我說,他錯有那麼多,還沒有向我賠不是;我錯了一點點,難道還要去賠不是麼?但是,神要我作。這個人得罪我,我不恨他,我也赦免了他,但是,我還得認罪。我以為我還不錯,但是,按馬太五章所說,『要愛你們的仇敵,』我真作不到。
我本來寫好一封信,去向他認我說了急話的不是,現在我看見我不能愛他,這封信我只好不寄了,索性等到能愛他了再寫。我不恨他,我也赦免了他,但是,愛他,我不能,只有神能。神說,愛,是真理。你不能愛,這是罪。我要得勝,還是要爭戰,不過是用信心爭戰。我對神說,神阿,如果你不叫我能愛他,我就不能愛他。有一天,我真說我不能;有一天,我真說神能;就在那一天,我能愛他了。一面真理說你該愛;一面恩典供給你力量,叫你能愛。對付這些事,有的時候一秒鐘就行了,有的時候卻需要好幾天呢。
闡釋部份取自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四冊〝得勝的生命〞,第181-182頁。美國加州安那翰市,水流職事站出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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