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anuary 23, 2007

呼求主名而得救(二)

聖經經節

林前一2: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召會,…同著所有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;祂是他們的,也是我們的。

羅馬十12:因為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,眾人同有一位主,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。

職事的話

在新約裏,彼得在五旬節那天,首次題起呼求主名,(徒二21,)應驗了約珥的豫言。這應驗是關乎神在經綸一面,將包羅萬有的靈澆灌在祂所揀選的人身 上,使他們能有分於新約的禧年。約珥關於神新約禧年的豫言及其應驗有兩面:在神那一面,祂在復活基督的升天裏,將祂的靈澆灌下來;在我們這一面,我們呼求 這位成就一切、達到一切並得著一切,升天之主的名。

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信徒,要有分於並享受包羅萬有的基督,和祂所成就、所達到、所得著的一切,呼求祂的名是極其需要的。在神新約經綸裏,這是一種主 要的實行,使我們能享受這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,叫我們完全得救。(羅十10~13。)早期的信徒在各處都呼求主名。對不信的人,尤其對逼迫的人,呼求主名 成了基督信徒普遍的記號。(徒九14,21。)司提反在遭逼迫時,曾呼求主名,(徒七59,)這必定使逼迫他的掃羅印象深刻。(徒七58~60,二二 20。)然後,不信的掃羅以他們的呼求為記號,逼迫那些呼求的人。(徒九14,21。)等到他被主得著以後,那把他帶進基督身體交通裏的亞拿尼亞,立刻囑 咐他要呼求著主的名受浸【徒二二16】,向人表明他也成了這樣呼求的人。

闡釋部份取自〝使徒行傳生命讀經〞第78~79頁。美國加州安那翰市,水流職事站出版。

若需要更多相關的出版資訊請連結至水流職事站中文網站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