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September 28, 2010

禱告直到負擔卸去

聖經經節

路加十八1:耶穌又對他們講一個比喻,是要人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…

歌羅西四2:你們要堅定持續的禱告,在此儆醒感恩。

職事的話

所以,要盡禱告的職事,我們就得在神面前有禱告的負擔。我們要認識一件事:負擔是禱告的祕訣。人如果在裡面沒有覺得有一個負擔,要為著這件事禱告,他就禱告不成功。在禱告聚會中,有的弟兄,有的姊妹,題起許多的事要禱告;但是,你裡面如果沒有被摸著,就不能禱告。所以,每一個弟兄姊妹來到禱告聚會中,總得有禱告的負擔,纔能有禱告。同時不只要注意你自己有沒有負擔,你還得注意聚會中別的弟兄姊妹的負擔。

比方:有一位姊妹受她丈夫的難為,另外有一位弟兄生病。在禱告聚會中,有一位弟兄在那裡求神拯救那位姊妹的丈夫,接著另一位弟兄又在那裡求神醫治那位弟兄的病,另有一位弟兄卻記念著另外一件事。這樣的禱告,就是各禱告各的,沒有照著三次禱告的原則,沒有把一件事禱告透了,再禱告第二件。我們在禱告聚會中,總要留意一個禱告的負擔卸去了沒有。如果大家為著那一個姊妹禱告的負擔卸去了,那麼就可以為著那位生病的弟兄禱告。如果為著第一件事情禱告的負擔還沒有卸去,就不能跳到第二、第三件事情上去禱告。

如果整個聚會對於那件事的負擔還沒有卸去,你就不能憑著個人的感覺把別的禱告塞進去。總要摸整個聚會中的靈,總要進入整個聚會的感覺裡去。有的事也許一次禱告就成,有的事也許兩次禱告纔成,有的事也許要三次、五次的禱告,負擔纔卸去。不管次數多少,總是要把負擔卸去了,禱告纔停止。三次禱告的原則沒有別的,就是禱告到負擔卸去了纔了。

(c) Living Stream Ministry。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,闡釋部份取自倪柝聲文集〝一般的信息〞(卷一)第 87至88頁。以上著述均由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