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經節
創世記十二7: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,說,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。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。8:從那裡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,支搭帳棚;…他在那裡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,並且呼求耶和華的名。
羅馬十四8:我們若活著,是向主活;若死了,是向主死。所以我們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。
職事的話
創世記十二章七節給我們看見,祭壇是根據於神的顯現,沒有神的顯現,就沒有祭壇。誰也不能將他自己奉獻給神,而他是沒有遇見神的;誰也不能把一切都擺在祭壇上,而是沒有神的顯現的。奉獻不是由於人的勸勉,不是由於人的催促,乃是由於神的顯現。如果神沒有向人顯現,那就沒有一個人是能自動把他所有的都擺在祭壇上的,沒有一個人是能自動把自己奉獻給神的。人即使盼望將他自己奉獻給神,但是事實上人憑著自己沒有一點東西可以奉獻給神,就像有的人所說的:『我要將我的心奉獻給主,我的人卻不去。』人這一邊不能到主那一邊去。如果有一天,我們遇見主,那一個遇見,就自然而然產生奉獻。只要你遇見神一下,只要你看見神一下,你就不是你自己的。神是遇見不得的!人一遇見神,人就沒有方法為自己活著。
我們要知道,奉獻的能力是從神的顯現來的,是從神的啟示來的。口裡講奉獻的人,不一定都是奉獻的人;教訓人奉獻的人,不一定都是奉獻的人;明白奉獻道理的人,也不一定都是奉獻的人。只有看見神的人,他纔真是奉獻的人。亞伯拉罕遇見了神,就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。保羅在【往大馬色的】路上遇見了主耶穌,就說,『主阿,我當作甚麼?』 (徒二二10。)所以,生命的轉機不是因為我們自己如何定規;生命的轉機不是我們要為神作這一個,要為神作那一個;生命的轉機是因為我們看見了神。遇見神的結局,就是叫你完全掉一個頭,你不能再繼續走你從前的路。神給我看見了祂自己,我就得著了能力,捨去我的自己;神給我看見了祂自己,我就沒有辦法,不得不棄絕自己。神的顯現叫你活不了,神的顯現叫你不能為自己活。神的顯現裡面有無窮無盡的能力,那一個顯現把你一生的道路都改變了。基督徒為神活著的能力是在乎看見神!哦,不是我要立志事奉神就能事奉神,不是我要築祭壇就能築祭壇,乃是要有神的顯現。
(c) Living Stream Ministry。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,闡釋部份取自倪柝聲文集〝一般的信息〞(卷一),第117至118頁。以上著述均由水流職事站發行,職事站位於美國加州安那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