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26, 2006

舊人只配釘十字架

聖經經節

羅馬六6: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,…

加拉太二20: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…

職事的話

弟兄姊妹們,我問你,你立了多少次志?你作了多少的好呢?你在神面前的應許頂多、頂屬靈。你對神說,你要我作這樣可以,你要我作那樣也可以。你應許神明天要早起,應許神後天要熱心。你應許了這麼多,到底你作成了多少呢?

甚麼叫「我巳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」呢?就是說,神對我已經絕望了,我對我也已經絕望了。神把「我和基督同釘十字架,」就是說神絕望了。我說,「我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,」就是說我絕望了。我承認我不能作好得神的喜悅。哦,神不能不叫我死。在肉體裡的人,甚麼盼望都沒有,只有死,只配死。

為甚麼神要我們接受十字架的估價呢?因為你若接受十字架的估價,你纔肯接受主作你的聖潔,你纔肯接受主作你的完全,你纔肯接受主作你的得勝。如果你還有一點的盼望,如果你還有一分的盼望,神就要把你帶到一點的盼望都沒有,神就要把你帶到一分的盼望都沒有。神把我們帶到這樣一個地步,就是要我們認識自己的不能,也承認說我不能。

闡釋部份取自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四冊〝得勝的生命〞,第93~97頁。美國加州安那翰市,水流職事站出版。

若需要更多相關的出版資訊請連結至水流職事站中文網站查詢

The above message is from today's ChineseEmanna